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评优及奖励办法》(嘉院南湖〔2017〕41号)文件,经个人申报和各学院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拟定刘炀等72名同学增补为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公示期自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若广大师生对名单有异议,可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73-83628095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