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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嘉兴南湖学院2022-2023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 2023-09-25

一、评比对象

    嘉兴南湖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比依据

 (一)2020级评奖依据

    按照老生老办法的原则,2020级老生遵照《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手册》中的《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嘉院南湖(2017)40号】、《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评优及奖励办法》【嘉院南湖(2017)41号】与《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嘉院南湖(2012)71号】中的规定进行评奖工作。

 (二)2021级、2022级评奖依据

    2021级、2022级学生遵照《嘉兴南湖学院学生手册》中的《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嘉南院学字(2021)12号】、《嘉兴南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嘉南院学字(2021)13号】与《嘉兴南湖学院学生评优及奖励办法(试行)》【嘉南院学字(2021)14号】中的规定进行评奖工作。

三、评比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依据评奖评优的条件,提出个人申请。

 (二)班主任审核

    班主任主持,指导班级评定工作,按照评比条件,初步推荐获奖人员名单。

 (三)学院审核

    班主任与辅导员根据班级推荐名单,对照评定条件及名额,确定拟获奖名单,报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评审小组审核无误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经公示后,报学生工作处。

 (四)学生处审核

    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申报的各类奖学金进行汇总、审核与公示,报学校批准后发文公布。

 (五)公示获奖名单

 (六)表彰与奖励

四、评比要求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各班班主任指导,要求学生参评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无补考(包括该学年进行重修的科目),评选时按学分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名,分数相同时按照综合测评分高者优先。

 (二)素质拓展奖学金与荣誉称号

    各类素质拓展奖学金与荣誉称号的评选参照具体奖项评选条件评定。

 (三)优秀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学年表现在全班范围内民主评选。

 (四)标兵班级

    标兵班级的评选由各院依据评比条件提供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

五、截止时间

    各学院请于10月20日前将各年级奖学金附件1、3、5、6、7纸质表(需签名、盖章)及各类纸质过程材料整理后交学生处,同时一并上交附件1、5、6、7的电子稿。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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