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的描述
学生工作部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职能部门,以人才培养为中心,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任务,主要负责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成长成才服务、招生录取、就业指导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德育工作。以理想信念为核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计划与措施,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并协调各二级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
2.协助学校做好各二级学院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主要包含学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专兼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二级学院做好辅导员和班主任建设管理和考核工作,并负责学生队伍建设发展、统筹管理、规划工作,努力实现学生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
4.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课堂管理、宿舍检查、评优表彰、违纪处理等工作。
5.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心理工作体系,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做好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工作,指导二级心理辅导站开展日常工作。
6.负责优良学风建设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奖励机制,评比和表彰学生先进集体与个人,评审与发放各类奖学金,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
7.负责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深入排查矛盾隐患、积极教育引导和及时有效管理,做好学生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并定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统筹二级学院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8.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与资助育人工作,建立并完善奖、贷、助、补、减、免的学生资助体系。宣传、执行国家和省的各项资助政策,起草和制定学校各项大学生资助政策。组织和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并做好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绿色通道、助学贷款服务、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及医疗保险等工作,以助学促育人。
9.负责学校人民武装工作。贯彻国家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积极开展大学生征兵宣传工作,组织应征入伍学生的体检、政审、定兵等工作。开展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士官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完成教育资助经费发放及统计上报工作,并负责全校退役大学生的教育与管理。
10.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起草招生工作制度、实施方案、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申报和调整专业选考科目。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招生宣传、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新生档案转接。
11.负责学校就业工作。统筹做好大学生就业教育、就业指导、就业服务、职业发展状况调查等工作。组织各类校园招聘活动,拓展就业渠道。负责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务管理和教研工作,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组织工作。
12.负责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的服务与管理工作。强化“以学生为本”的服务理念,负责建立和维护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并落实标准化规范服务体系,实现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
13.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