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嘉院南湖[2017] 40号)、《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嘉院南湖[2012] 71号)文件要求,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主持、指导班级评定工作,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学生工作处审核无误后,共评出特等奖学金14人,一等奖学金144人,二等奖学金279人,三等奖学金659人,具体名单附后。
若广大师生对名单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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