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77号、《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评优及奖励办法》(嘉院南湖[2017]41号)、《嘉兴南湖学院学生评优及奖励办法》(试行)(嘉南院学字[2021]14号)的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主持指导班级评定,各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学生工作处审核,校长办公会审定,拟推荐朱高磊等81人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金益文等252人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4日至3月17日。若广大师生对名单有异议,可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73-83628095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