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嘉兴南湖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学生奖助工作评审小组名单公示
(一)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文蔚
副组长:毕洪东
成员:蒋娟芬、郑黎义、刘勇、毛素平、余荣、李艳、孙颢桓、王琪
(二)学校学生奖助工作评审小组
组长:毕洪东
副组长:章马良
成员:徐婧超、陈嘉维、钱沁、屠钟吟、张雨蒧、张志坚、胡龙腾、陈晨、桑晓磊、黄家鹏、俞思洁
三、评比依据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嘉南院学字〔2021〕12号)、《嘉兴南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嘉南院学字〔2021〕13号)及《嘉兴南湖学院学生评优及奖励办法(试行)》(嘉南院学字〔2021〕14号)中的规定进行评奖工作。
四、评比程序
(一)数据上传
1.各相关单位9月8日前登录综测系统上传综合素质测评数据。
(二)数据核对
9月9日—9月12日,学生登录综测系统(认证中心)查看本人体测成绩及各类加减分项,如发现综测数据有漏报、误报情况,可反馈班级(或专业)辅导员审核后计入各班级(专业)综测数据。
(三)学院评定
1.班级评选。由班主任主持,指导班级评定工作,按照评比条件,推荐获奖人员名单,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工办。
2.学院评审。各学院成立奖助工作评审小组,学院学工办将汇总后的推荐获奖名单报学院评审小组,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报学生处汇总。
学院评定工作于9月27日前完成。
(四)学校评审
1.9月30日前学校学生奖助工作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学生处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奖励表彰
1.获得各类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2.二级学院将获奖材料放入学生档案。
五、评比要求
(一)校内奖学金
校内奖学金评审由各班班主任指导,参照学生手册具体奖项评选条件评定。
(二)学生个人荣誉称号
学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参照学生手册具体奖项评选条件评定。
六、其他
请各学院于9月27日前完成评奖评优工作,并将评审材料递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需要递交的材料如下:公示资料、党政联席会议纪要、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其中纸质版需学生签名,加盖学院公章)、附件2(电子版)。
附件:1.班级综测汇总表
2.嘉兴南湖学院2024-2025学年评奖评优推荐名单
3.评奖登记表
学生处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