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嘉兴南湖学院第一届“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和“勤工助学标兵”评比的通知》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自述材料评审、现场答辩,现将我校第一届“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勤工助学标兵”以及推荐参评省级“勤工助学之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时间为5月27日至5月29日)。
公示期内,凡对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学生处反映。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3-83628095。
附件:嘉兴南湖学院第一届“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和“勤工助学标兵”名单
学生处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