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手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1)307号)评选要求,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为:全日制在校生并持有退役证书的学生;资助年限为:退役复学之后的规定修业年限;资助标准为:一档学生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学生每生每年3300元,按照两学期发放。经学生申报,学院校实,学生工作部审校,完成2023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3天,公示时间:11月8日一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