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1〕307号)评选要求,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档学生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学生每生每年3300元,按照两学期发放。经学生申报,学院核实,学生工作部审核,完成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3天,公示时间:6月6日—6月8日。
广大师生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具体。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573-83628100。
中共嘉兴南湖学院委员会人民武装部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