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教厅函〔2021〕307号文件精神,浙江省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按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资助标准为一档助学金每生每学年4500元,二档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700元;每学年由各高校根据退役士兵在校生总人数经济困难情况单独进行分档判定,其中一档占1/3,二档占2/3。
本次补助对象为2019—2020秋季学期至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在校的退伍军人,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核对自己的补助资格和次数是否有误。本次公示期为2月21日至2月26日,如有疑问或异议,请联系学生工作部王老师,联系电话0573-83628160。
附件1:退伍士兵助学金学生信息表
附件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