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给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提升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营运水平,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同时为我校选拔、培育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优秀作品,特举办嘉兴南湖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暨浙江省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嘉兴南湖学院创业学院主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嘉兴南湖学院教务处、创业学院及各学院副书记组成。
组委会将邀请校内外专家、资深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按照不同阶段有关程序进行评审。
二、大赛内容及总体要求
(一)大赛内容
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
(二)总体要求
1.报名要求。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加。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允许跨校、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必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每项作品指导教师1-2名。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必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使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3月1日及之后出生)。
2.内容要求。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工智能、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3.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高教主赛道方案
(一)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5.“人工智能+”项目:聚焦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赋能千行百业智能化转型升级,符合“人工智能+”发展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分为创意组、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创业组
(1)参赛项目须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20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本赛道单列奖项、单列评审指标。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申报人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即:2020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五、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一)命题征集
1.针对企业开放创新需求,组委会面向产业代表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入选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大型企业征集命题。
2.命题健康合法,弘扬正能量,知识产权清晰,无任何不良信息,无侵权违法行为。
3.企业向大赛组委会进行产业命题申报,大赛组委会统一对产业命题进行评审遴选后,面向高校师生公开发布。
(二)参赛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2.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20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5年8月15日前正式入职)。
3.参赛团队所提交的命题对策须符合所答企业命题要求,命题企业将对命题对策进行契合度审核评价。参赛团队须对提交的应答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物权。
4.参赛团队及时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校企对接具体流程,开展企业对接和供需互通,确保提交对策符合参赛要求。产业赛道参赛报名及对策提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六、赛程安排
1.院级初赛(3月21日—4月28日)
二级学院进行宣传动员,完成申报作品初赛评审和统计工作。2025年3月21日起为院级初赛。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决定。各二级学院在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评选,并组织学生在大创网报名开启后在平台中完成报名。注意:在各二级学院及大创网均提交参赛材料,方可认定成功参赛。
2.校级复赛(五月上旬)
2025年5月上旬,大赛评委会对入围校级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入校级决赛(方案另行通知)。
3.校级决赛(五月中下旬)
2025年5月中下旬,校级决赛将采用项目路演的方式开展,决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方案另行通知)。
4.推省排位赛(五月中下旬)
2025年5月中下旬,采用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第一轮排位赛;
2025年6月,采用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第二轮排位赛。
省赛组委会按照各高校报名团队数、参赛学生数、项目质量、初赛组织情况等综合因素分配高校省赛参赛名额。我校将从校级决赛项目中择优遴选打磨,直至推荐参加省赛,省级复赛预计5-6月完成,全国总决赛8-9月举行。
七、名额分配
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下数量报名参赛,既往获奖作品允许继续参赛,但要求项目应当有持续的迭代,支撑材料应当有持续的充实,对于未做充实完善或未有实质修改的作品,会有相应扣分并降低一档评价,同时符合本届大赛的评审规则和参赛要求。
八、评审规则和解释权
(一)全校55个左右高教主赛道参赛项目入围校级复赛,通过网上评审,20个左右项目进入校级决赛;25个左右“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入围校级复赛,通过网上评审,10个左右项目进入校级决赛。
(二)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按照入围校级复赛项目数的10%、15%、25%比例设立。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
大赛组委会根据省、全国大赛评审规则,制订评审方案;本通知及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九、注意事项
组委会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发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有关通知要求,视情况对校赛组织予以调整,请及时关注。
十、联系方式
嘉兴南湖学院创业学院 吴老师
联系电话:8097(内线)
教务处
创业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