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学生评优及奖励办法(试行)》(嘉南院学字〔2021〕14号)文件相关要求,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各班级申请,学院推荐,学生处复审,公开答辩、评议,评选出2024-2025学年标兵班级,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学院 | 班级 |
1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汉语言232 |
2 | 现代金融学院 | 金融233 |
3 | 商贸管理学院 | 会计231 |
4 | 商贸管理学院 | 会计241 |
5 | 机电工程学院 | 自动化231 |
6 | 时尚设计学院 | 服设231 |
7 | 建筑工程学院 | 造价232 |
8 | 新材料工程学院 | 环境231 |
9 | 新材料工程学院 | 化工242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政232 |
公示时间:11月12日—11月14日(3个工作日)。
广大师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具体,以便调查核实。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83628095。
学生处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