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政策精准落实,根据《嘉兴南湖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嘉南院学字〔2024〕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资助对象认定复核及动态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公示
组长:胡文蔚
副组长:毕洪东
成员:王莉莉、毛素平、胡卸红、朱培英、吕伟、李艳、金诗怡、王琪
二、复核及动态调整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资助对象复核及动态调整程序
(一)提前告知
各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及诚信教育,向学生告知资助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事项,确保全体学生应知尽知。
(二)学生申请
学生按通知要求2月27日之前提交申请表(附件1)及相应的佐证材料至所在班级(专业或年级)。
(三)学院认定
各班级(专业或年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在适当范围内公示。认定评议小组评定学生申报材料,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各学院认定工作组报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材料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后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公示结束后将确定名单上报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和审核全校资助对象认定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结果公示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生处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3月13日下班前完成资助对象认定复核及动态调整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附件1及佐证材料(纸质版,退库学生不需提供佐证材料)、附件2(电子版)、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纸质版)、班级(专业或年级)认定评议小组公示材料(纸质版)。
附:1.嘉兴南湖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认定申请表
2.嘉兴南湖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资助对象动态调整名单
学生处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