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遵照《嘉兴南湖学院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核实,各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学生工作处审核,完成2021年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共评选出省政府奖学金197人、国家励志奖学金186人,国家助学金一档221人,二档447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广大师生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具体,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3628095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