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煜祺等2位同志(名单见附件1)2023年度已完成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见附件2),已于1月2日经创业学院审核通过,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1月2日—1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审核结果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创业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内容具体详细,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83628097
附件1:创业学院2023年教职工继续教育名单及学时
附件2:创业学院2023年教职工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汇总表
创业学院
2024年1月2日